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中国民用航空飞行
学院在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生中招收
飞行学员的通知
各本科院校:
为适应我国民航事业发展的形势和需要,发挥高等学校在民航人才培养方面的作用和优势,根据原国家教委《关于中国民航在大学毕业生和在校生中招收飞行学生的通知》(教学�z1993�{1号)精神,现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在我省普通高校本科生中招收飞行学员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可在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二、三年级学生和毕业学生中招收飞行学员。被选招的在校学生转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由省教育厅办理转学手续。
二、被选招的学生因身体、技术等原因不宜继续飞行学习的,由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安排转入该校民航相近专业学习,毕业后自主择业。
三、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组织实施飞行学员选拔工作。经选招合格后转入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具体程序见“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网站”(http://www.cafuc.edu.cn)及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所发宣传材料(详见附件)。
四、各高校要大力配合,在适龄学生中进行广泛宣传,使每个有可能成为民航飞行员的同学都有机会接受挑选,为我国民航事业培养更多更好的飞行技术专业人才。
附件:1.2014年在浙江高校招收大改驾飞行学生简章
2.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在校生飞行员报名登记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抄送:四川省教育厅、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附件1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
(此页请宣传张贴)
2014年在浙江高校招收大改驾飞行学生简章招
一、招收对象
1.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二、三年级男性学生,年龄不超过23周岁(
2.全日制普通高校2014年及以前大学本科以上男性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4周岁(
3.预科生、国防生、定向生、专升本、艺术体育类在校二、三年级学生不能报名,该五类的大学毕业生可报名。
二、学籍管理和执照培训管理
1.大二、大三学生转学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飞行技术专业学习后,按在校大学生进行管理。毕业时取得商用驾驶执照附加多发仪表等级证书,由我院负责颁发飞行技术专业本科毕业证书,并按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不适合学习飞行者,可改学我院其他地面专业,毕业时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2.2014年及以前大学毕业生在我院参加飞行理论学习和飞行训练,结业时取得商用驾驶执照附加多发仪表等级证书。
3.大改驾飞行学生必须服从我院统一安排,同我院或航空公司签定培养协议;毕业生还须与航空公司签定大学生就业协议。
三、报名及体检时间和地点
1.即日起,有意愿转飞学生可在所属高校主管部门备案并领取《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在校生飞行员报名登记表》,宣讲咨询可联系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住浙江招飞站点负责人。
2.根据报名人数确定初检地点和时间。届时学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照,持“报名表”到指定院校参加初检,初检合格发放《复检通知单》。具体事宜由学生所在学校主管部门通知或登录我院招生网站查询。
3.复检、心理测试、背景调查地点和时间另行通知。
附: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自荐标准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报名:
1.身高不足168厘米或超过187厘米;
2.体型明显瘦弱或肥胖者;
3.骨与关节疾病或畸形;
4.明显的“O”型或“X”型腿;
5.久治不愈的皮肤病,如头癣、湿疹、牛皮癣、慢性荨麻疹等;
6.慢性肠胃道疾病;
7.肝炎或肝脾肿大,HbsAg阳性;
8.肾炎或血尿,蛋白尿;
9.精神病家族史,癫痫病史;
10.颜面五官明显不对称;
11.严重的晕车、晕船;
12.口吃;
13.耳朵流过脓,听力差,经常耳鸣;
14.裸眼视力低于4.8(E字表);做过近视屈光矫正手术者;色盲、色弱;较重的砂眼或倒睫;
15.肺结核;
16.本人及直系亲属有行政记大过处分、违法犯罪记录或参加非法组织者;
17.心理品质不能满足飞行职业需求。
附件2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
在校生
个人资料
姓 名 | 身份证号 | 照 片 | ||
性 别 | 出生日期 | |||
民 族 | 政治面貌 | |||
婚姻状况 | 身 高 | cm | ||
体 重 | kg | 裸眼视力 | 左眼: 右眼: | |
是否色盲或色弱 | 是否患有传染性疾病 | |||
特长及爱好 |
学历及联系方式
就读院校 | |||||
学 历 | 年级 | 专业 | |||
通讯地址 | |||||
邮政编码 | 电子信箱 | ||||
生 源 地 | 电 话 |
学习成绩
高考总分 | 高考英语成绩 | ||
英语等级 | 大学阶段补考门数 |
个人志愿
你愿意放弃现在学校及专业,转学至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改学飞行技术专业吗? | |
你曾参加过我们或其他单位组织的招飞体检吗?如果有,请说明参加时间及结果。 |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招飞办公室 地址: 四川省广汉市南昌路四段46号
邮政编码:618307 联系电话:0838-5182078、5182087、5182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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