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推荐我校优秀学生赴香港交流学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2来源:学生处、港澳台办公室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8

各学院、有关部门:

     创立于上世纪70年代的亚非集团是香港知名企业,集团创始人、祖籍浙江的陆增镛和陆增兄弟一直关心支持家乡教育事业,并多次为我校捐资助学。2013年,陆增祺先生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在我校设立陆增镛纪念馆教育基金会,用于鼓励教师发展,激励学生成才。经与陆增镛纪念馆基金会沟通,学校将于近期在全校选拔一批优秀学生于暑期赴香港进行短期学习交流,具体通知如下

    一、学习交流日期

    2016年7月(暂定,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选拔条件

    1. 我校全日制在校二、三年级学生(包括求真学院学生和医学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四年级学生);

2.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记录

    3. 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独立生活能力具备良好的英语表达能力;

4. 学习努力刻苦,工作能力强,热心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5. 候选人还应具备至少一项以下条件:

    (1)对国家、社会、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产生积极的社会影响

(2)学习成绩优异,获得一等奖学金;    

3)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

    4)在科技创新、文体竞赛社会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三、选拔名额

    23名(各学院名额分配见附件)

    四、选拔程序

    1、各学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选派交流学习的通知向全体学生发布。

    2、各学院、有关部门在学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通知要求进行选拔,并根据学生德、智、体、美各方面综合表现,进行组织推荐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推荐学生须填写申请表格,并于5月16签字盖章交至学生处(东校区明德楼317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xsc@。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2321185

    3、 学生处、港澳台办公室对各学院、有关部门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在校园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港澳台办公室通知学生办理相关手续。

 

学生处、港澳台办公室

2016年5月12

 

 

 

 

附件1

2016年赴香港交流学习学生名额分配

学院

名额

商学院

3

社会发展与管理学院

2

政治学院

1

教师教育学院

1

体育学院

1

文学院

2

外国语学院

1

艺术学院

2

理学院

1

信息工程学院

1

工学院

2

生命科学学院

1

医学院

3

校学生会

2

总计

23

备注:名额分配按照各学院二、三年级学生人数(含三本和医学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四年级学生)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