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30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39

各二级学院(研工部、国际学院、继教学院):

    疫情发生以来,省教育厅和我校高度重视疫情期间学生心理防控工作,根据学校和省教育厅相关工作要求,现就做好学生返校后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纳入开学整体部署

各学院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情况和学院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学工、教学、行政各条工作线的协同合作,将解决学生心理问题和实际问题结合起来。

二、全方位、多渠道开展心理健康教育

1.提供心理辅导服务。针对疫情防控期间可能引发的焦虑、恐慌情绪,各学院要面向本院学生提供经常、及时的心理辅导服务,要明确心理辅导服务方式、途径和时间,并要广泛宣传让学生获知。

2.开展宣传教育。各学院应借助各类宣传媒体和5.25宣传教育活动月,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向学生宣传疫情防控期间心理健康知识和自助技巧,帮助学生掌握心理调适方法,增强心理健康意识和求助意识。

3.做好心理危机干预。各学院要发挥“院-班-寝”三级预警防控网络作用,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干预。具体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4.加强工作培训。各学院要面向参与工作的辅导员、班主任、导师、学生干部等群体开展培训,以提高他们的心理助人能力和危机预防意识。

三、上报要求

1.各学院(研工部、国际学院、继教学院)制定本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组织架构、人员分工和工作安排,5月10日前将方案报送学工部备案。联系人:田秀菊,电话:2322058,邮箱:tianxiuju@zjhu.edu.cn

2.各学院(研工部、国际学院、继教学院)在开学前深入开展一次学生心理状况摸排,具体名单各单位做好存档。填写《心理重点关注学生情况说明》,5月10日前将摸排情况报送学工部。联系人:连红杰,电话:2322058,邮箱:lhj@zjhu.edu.cn

目前正处在疫情防控的关键阶段,各单位要明确责任,主动作为,其中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要发挥专业力量,做好心理辅导、宣传教育、工作培训、危机干预工作,共同做好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湖州师范学院学工部

2020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