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教学工作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04-29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72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教研室教学管理办法。

1、教学任务的落实。根据学校教学计划安排,提前半年将教学任务落实到任课教师。

2、教师认真备课。教师接到教学任务后,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开课前至少要写完三分之一的教案和课件(文字稿或电子稿),教师的教案和课件要经常更新。

3、根据教学计划中规定的学时数,按教学大纲要求,参考教学日历,写出可行的授课计划,并于每学期开学初上交所在的学院教务部门,电子授课计划发至教研室备案。

4、教研室要坚持集体备课制度,集思广益,取长补短,统一教学基本要求和进度。

5、教师在课堂教学中应努力更新内容,探索新方法,运用新手段,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教师每学期至少听教研室其他教师授课2次,提高教学质量。

6、任课教师在课堂上应注意语言举止、仪表、态度;做到耐心讲授,解答学生的疑难问题;指导培养学生自学能力和技能,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7、任课教师在课堂内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静音,不得做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准在教室内吸烟。

8、课程应布置相应的作业。教师必须对学生交作业的情况认真记载,对无故缺交作业超过布置作业量的1/3以上者,教师有权建议取消其考试资格。

9、教师批改作业要认真、仔细、确保质量。教师必须进行作业批改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作业应退给学生重做,对作业中出现的问题要有专门的记载,对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应在课堂上予以纠正。

10、教师要维护好课堂的教学秩序。要求学生在课堂内应遵守纪律、尊重教师,配合教师做好课堂教学,做好课堂笔记。在课堂内不准随意进出、接待客人、接听手机。上活动实训课时应注意相应的安全问题,在实训过程中,不得随意动用不熟悉的仪器设备或无关的仪器设备,否则一切损失根据相关制度执行。

11、学生不准穿背心、拖鞋进入教室,不得在教室吃东西,衣服穿着得体、大方。


2014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