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新生心理普查制度

发布时间:2024-04-29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64

对新生进行心理普查并建立心理档案,是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对于及时发现新生中的心理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非常有利。因此,做好新生心理普查和建档工作十分重要。特制定建档与测评制度如下:

1.工作人员有责任认真做好新生心理普查和建档工作,对心理普查的意义有清晰认识。

2.普查前应做好对主试人员的培训工作,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心理普查施测指导手册》。

3.施测前须对学生讲明心理测试的基本注意事项,并进行一定的宣传普及教育,使学生了解学校有关心理健康教育服务信息,能积极认真参加心理测试。

4.测试后应及时对数据进行统计处理,并写出分析报告。

5.根据测试情况,筛选出需要进一步面谈的学生,通过发放面谈邀请信安排合适时间与学生面谈做进一步诊断处理。

6.热情接待前来查询测试结果的学生,对心理测试的内容和结果只对当事人解释。

7. 针对普查中反映出来的倾向性心理问题,积极采取相应教育措施开展工作。

8.普查结果作为学生心理建档的基本资料须妥善保管,遵循保密原则。

 

 

 

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

200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