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求真学院大学生创业苗圃 创业项目入驻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9-18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45

各学院(系):

为进一步培育我校学生创新创业意识,提升学生创业能力,切实提高园区场地利用率,充分发挥大学生创业孵化园作用,根据学校大学生创业孵化园相关管理办法,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0年求真学院大学生创业苗圃(原西校区大学生创业园)创业项目入驻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全日制在校大学生。

二、申报条件

1.创业团队负责人(已工商注册项目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全日制在校生,且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金或项目启动资金的30%以上;

2.创业团队所有成员应表现良好,学有余力,能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各项管理制度,主要负责人未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无学籍预警

3.创业团队应具有已实施的创业项目,符合工商注册相关条件,并在工商注册范围内依法开展创业活动;

4.创业项目应符合国家及省市产业政策的相关要求,成长系数高、市场前景好,并具备一定的抗风险能力;

5.创业团队负责人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需征得家长支持,团队成员开展创业实践活动需经所在学院同意;

6.每个创业团队至少聘请一名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的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主要负责团队管理、项目运作等方面的技术与业务指导;

7.同一人不能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创业团队的负责人,已入驻东校区创业园的团队不得重复申报;

8.申请封闭室房间的项目原则上要求入驻第一年单位面积营业额(以税收发票为准)达到3000元/平米/年的50%;申请4座独立工位的项目原则上第一年营业额达到3万元;

9.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入驻:

①参加过省级及以上创新创业大赛或科技创新评选并获奖的项目;

②国家级大学生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良好及以上;

③申报时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

④师生联合且有成熟技术成果支撑或专利的创业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组织申报

①各学院(系)要将入驻通知及时传达给全院(系)学生,动员有创业意愿的学生积极参与;

②符合条件的创业团队按规定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并填写《求真学院大学生创业苗圃创业项目入驻申报书》(附件1),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负责人及团队成员的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③各学院(系)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汇总,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于9月28日前将申报书和汇总表(附件2,纸质稿)一式一份交至明达楼313办公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954150123@qq.com。联系人:林银;电话:2322774(668613)。

2.专家评审

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复审,遴选出入围答辩名单;10月中旬,组织入驻答辩会,确定拟入驻项目名单。

3.入驻程序

入驻项目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签订协议,办理手续,完成入驻。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园区现有封闭室房间少量,开放式工位若干,创业团队可根据项目自身情况选择申报封闭室房间或开放式工位,每个创业团队申报开放式工位最多不超过4个,最后按专家评审分数从高到低统筹安排工位。

2.鼓励创业项目与所学专业相结合,鼓励跨专业、跨学院组建团队。各学院(系)要加强对本院(系)学生申报项目的审核把关,严禁校外企业和个人借用学生名义申报。

3.经答辩评审同意入驻的团队,必须在入驻六个月内完成工商注册。入驻项目须接受年度考核,考核合格可继续孵化,原则上每个项目孵化期限不超过2年。

4.园区免场租费,项目入驻后,封闭室房间按电表实际用电度数收费,开放式工位电费按个数平摊。

5.项目负责人一经确立,未经允许,不得更换,项目负责人若在孵化期未满前毕业离校,可办理项目退出,或可向创业指导中心申请更换负责人,但该项目孵化期不变。

6.其它未尽事宜由创新创业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求真学院大学生创业苗圃创业项目入驻申报书

          2.求真学院大学生创业苗圃创业项目入驻汇总表

 

  

                                             创新创业学院

                                                 2020年9月15日 


附件2.docx附件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