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0年下半年大学生就业基地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09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46

各学院:

为加强毕业生就业市场建设,推动毕业生就业,提高就业质量,根据《大学生就业基地建设管理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19〕64号),现就2020年下半年大学生就业基地申报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用人单位原则上为上市公司、行业内知名企事业单位或湖州市行业知名企事业单位,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经营状况稳定,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的能力。

2.用人单位近三年聘用过我校毕业生。

3.用人单位人才需求与我校人才培养及专业设置吻合度高,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且符合我校毕业生就业需求的就业岗位。

4.用人单位有与我校进一步开展产学研等多方面合作的计划。

二、申报认定程序

1.拟建立就业基地的学院,应对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工作岗位、工作环境等进行考察,条件合格的单位方可申报。

2.用人单位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就业基地单位建设申报表》,同时提供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简介等材料,经合作学院考察同意后统一由学院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审核。

3.学校招生就业处对照基地标准,组织对就业基地申报情况进行审查、认定,统一发文公布。

4.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湖州师范学院大学生就业基地合作协议》,并由合作学院代表学校进行挂牌。

三、申报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30日

四、其他

请各学院根据各专业毕业生就业实际需求建设就业基地,《申报表》、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纸质材料于11月30日下班前报招生就业处,联系人:秦佳晶,电话:0572—2321555。

 

招生就业处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