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学校决定开展学生日常管理检查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学院
经济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体育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理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医学院/护理学院
二、检查内容
(一)学院党委(党总支)对学生工作的支持指导情况;
(二)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等课堂行为的教育管理;
(三)对学生寝室,尤其是学生夜不归宿、违规电器使用等行为的教育管理;
(四)对心理问题学生的摸排、建档和教育管理;
(五)对学生意识形态方面的排摸、建档和教育管理;
(六)学生安全教育的网格化管理;
(七)学生信息渠道、报送情况及家校联系情况;
(八)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作用发挥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召开座谈会
学生座谈会(8人,每个专业、每个年级都要有代表,普通学生4名,学生干部4名)
2.一对一访谈
(1)学院党委(党总支)书记
(2)学工办全体辅导员
(3)班主任代表(4人,每个年级各一人,不同专业。)
3.问卷调查
(1)教师问卷20份;
(2)学生问卷20份。随机抽取20人,其中学生干部10人、普通学生代表10人。
四、工作要求
1.检查评比工作要求5月24日之前完成,各学院具体的检查评比时间,由组长和学院商量决定。
2.检查评比小组要根据工作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检查结束后每个小组根据评比情况给出等级(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并于5个工作日内形成检查报告交学生处,检查报告要以反映问题为主。
3.学院要根据检查评比工作安排,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和人员安排,并按照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做好整改工作,整改报告于接到检查组反馈的意见后10个工作日交学生处。
4.继续教育学院参照做好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
学工部、研工部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