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招聘公办中小学(中职)教师、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2人公告

发布时间:2021-06-18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43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中职)教师、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22名,其中中职教师2名、小学教师18名、教育科学研究员1名、文字综合人员1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有志从事教育工作。

2. 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职业道德素养、专业知识水平、工作能力和心理素质。

3. 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资格等相关条件。

4. 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户籍条件(以2021年6月24日户口所在地为准),其中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凭符合条件生源地(生源地是指被高校录取前户籍所在地)的户籍报名。

5. 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 招聘岗位详见《瓯海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中职)教师、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要求一览表》(附件1)。

2. 选报的岗位根据专业对口原则,以教师资格证书及学历证书标注所学专业为准(物理、化学、生物、科学等专业可报考科学学科岗位)。

3.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的,须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及当地组织、人力社保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定向生、委培生须提供有关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报考人员在资格复审时提供该证明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 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

5. 招考专业的审查按《瓯海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中职)教师、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附件2)规定执行。

报名资格条件中涉及到时间均统一截至2021年6月24日。

三、报名程序和办法

(一) 公开报名

1. 时间:2021年6月24日9时— 6月26日17时

2. 本次考试采用网络注册报名,报考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http://rsks.ouhai.gov.cn/),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岗位报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在此期间不作资格初审,报考者可以更改报考内容。

(二) 资格初审

1. 时间:2021年6月27日9时— 6月30日17时

2. 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最后选定的岗位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对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将在其个人网上报名表说明理由。在此期间报名系统不对报考人员开放。

(三) 查询并再次报名

1. 时间:2021年7月1日9时— 7月1日17时

2. 已报名人员点击“在线报名”选择相应的考试,登陆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未及时改报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四) 招聘计划核减(取消)

同一学科岗位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核减或取消的招聘计划数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ohedu.net)予以公布。招聘计划取消的,已报考该岗位并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以下简称“身份证”)于2021年7月2日(上午8:30-11:30)到瓯海区教育局317办公室(瓯海区行政中心古岸路381号)按条件改报,逾期视作放弃。

(三) 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1年7月8日9时— 7月11日9时。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登录瓯海区人事考试录用系统,点击“准考证打印”,完成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况信息申报并填写承诺书后,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项目和分值

(一) 笔 试

1. 时间及科目

2021年7月11日(星期日)上午(其中:语文、英语学科、综合文字岗位为9:00~11:30,其他岗位9:00-11:00。)

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 笔试内容为相关学科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和范围,满分为100分。考生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考生自愿放弃笔试或规定时间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二) 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对象确定

(1) 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学科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其中计划数3个及以上的岗位按1:2的比例确定),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人员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2) 资格复审对象名单及资格复审要求在“瓯海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ohedu.net)公布,不另向个人发放,请密切关注。

2. 组织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对象按照要求进行资格复审。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者,相关学科(岗位)考生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出现末位同分的,则同分考生均确定为资格复审对象)。

(三) 技能测试

报考“音乐、美术”学科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后参加技能测试。美术学科教师岗位学科技能考核内容包括美术字、素描或色彩,满分100分。音乐学科教师岗位学科技能考核内容包括自弹自唱、视唱练耳、舞蹈,满分100分。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参加技能测试。入围技能测试考生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不再进入试课环节,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 面试(试课)

1. 面试(试课)对象确定

(1) 报考教育科学研究员、文字综合岗位考生,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入围面试对象。

(2) 报考音乐、美术岗位考生,技能测试参加对象确定为入围试课对象。

(3) 报考其他学科岗位的考生,资格复审合格者确定为试课入围对象。

2. 面试

(1) 报考教育科学研究员、文字综合岗位的入围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为15分钟,满分100分。教育科学研究员岗位面试主要考查考生教育科研基础、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文字综合岗位面试主要考查考生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仪表仪态等。

(2)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参加面试。入围面试人员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3) 面试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5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

(4) 面试的时间、地点由瓯海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3. 试课

(1) 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讲,准备时间为60分钟,中小学(中职)教师岗位试课对象试讲时间15分钟;

(2) 考生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身份证及疫情防控相关资料参加试课。试课对象自愿放弃或逾期不到者,作自动放弃处理,其空缺位不再递补。

(3) 试课设合格分数线,合格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

(4) 试课时间、地点由瓯海区教育局另行通知。

(五) 计算总成绩

1. 教育科学研究员、文字综合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 小学音乐、美术学科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测试成绩×30%+试课成绩×40%。

3. 其他学科岗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试课成绩×60%。

咨询电话:瓯海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88598287 88522647

监督电话:瓯海区教育局信访巡查中心 88524443

(以上仅为公告部分内容)

>>>附件

附件1、瓯海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中职)教师、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和要求一览表.xls

附件2、瓯海区教育局2021年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中职)教师、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温州市瓯海区教育局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