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临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7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29

根据《临海市国有企业机构编制和用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临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发展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编制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图片
单位简介

临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为临海市人民政府直属国有企业。公司集原水、输水、制水、供水和水处理为一体,并承担市政府授权涉及防洪、排涝及流域整治等全市重大水利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和管理及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单位地址:临海市临海大道西598号。
图片
招聘方式与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职位进行招考。
      招聘范围、条件

1.户籍:台州户籍。凭户口簿或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有本人照片,并加盖公安机关印章),以2021年7月14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截至2021年7月14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
2.各岗位的年龄条件、工作经验、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3.报考人员除具备上述招考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1)政治素质好,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2)愿意履行工作岗位所需的义务,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品行端正;
(3)身体健康。
4.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报考人员参照《台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第十八条所列回避情形的不得报考。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正在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或审查的;②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③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原为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④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图片
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工作由临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
1.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
报名者应提供以下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临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2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户口簿首页和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页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双面)、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及相关工作经验证明材料(单位工作证明、劳动合同或社保证明),材料不全者按不符合报考条件处理。工作经验均指周年,计算时间统一截至2021年7月14日,毕业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取得时间截至2021年7月14日。
2报名时间:2021年7月14日—2021年7月15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浙江省临海市临海大道西598号临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八楼)。
报名时间截止日未达到招聘计划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1:3比例的岗位,可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和放宽报考条件(已达到相应比例的岗位除外),具体另行公告。
(二)资格审查和考试
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临海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招聘计划人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应达1:3比例,不足1:3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数。
2.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管理知识、经济理论、时事政治和写作等,总分100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均为60分,不合格者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考试。
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先进行笔试环节,根据招聘计划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如面试对象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计算(笔试占40%、面试占60%)。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若笔试、面试成绩均相等而不能确定等额人选时,采取加试的方法确定入围人选,加试方式另定。

(三)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招聘计划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并适时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合格者入围考察,考察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
因出现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不宜聘用的,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四)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临海人才网(http://www.lhr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或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提出放弃聘用资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若出现上述情况,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酌情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