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1〕158号)要求,现将我校2021年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对象
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是面向专职辅导员,即直接在一线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等学校基层单位专门负责学生工作的党政领导干部,并具有中级及以下专业技术职务。
二、立项限额数
根据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确定的限额数,我校立项项目数为1项。
三、立项基本要求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期限一般为1至2年。项目主持人应按计划完成项目研究,并及时进行结题。
2.项目负责人已在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或3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规定的不予立项。正在主持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的,不得申报。
3.申报人完成《浙江省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申请书(2020版)》、《评审活页》和《申报汇总表》填写,注意《评审活页》中不得出现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的姓名和所在单位名称等背景材料,否则将作为无效申请,不予评审。相关表格电子稿请打包发送至学生处邮箱(xsc@zjhu.edu.cn)。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项目的监督管理与结题
1.省教育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由学工部会同学校科研管理部门确立,并由科研管理部门进行日常管理。
2.项目纳入学校教育厅“一般科研项目”管理。课题负责人的成果在满足省教育厅和学校相关要求的基础上,需同时达到个人申报书的预期条件,方可结题。
3.项目按照要求按时结题,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结题的,必须提前6个月申请延期。
联系人:施静;联系电话:2321558(663386);邮箱:xsc@zjhu.edu.cn。
校党委学工部
2021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