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3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33

各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思想政治研究分会《关于开展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选树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选树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范围

原则上应为在编在岗的高校专职辅导员,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长期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已获得“最美高校辅导员”“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辅导员不再参加推选;已获得“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提名奖荣誉称号的辅导员自获奖之日起两年内不再参与推荐。

    二、推荐名额

我校推荐名额为1名。

三、选树条件

1.政治信念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师德师风优良,能够坚持“四个相统一”,做“四有”好老师,当好学生“四个引路人”。

2.业务能力过硬,能够很好地履行辅导员工作职责,恪守职业规范。在专业化职业化成长发展方面取得突出成果。育人实效突出,开展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有特色、有亮点。获得过省级以上与辅导员工作相关的荣誉奖励,参加过省级以上辅导员工作专业培训。

3.参与选树活动时须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满3年,且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起)。

四、推荐要求

1.推荐报名

各学院组织推荐1名辅导员。

2.材料上报要求

上报候选人相关材料电子稿,具体包括《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报名表》、《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候选人事迹材料》和《2021年浙江省“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汇总表》(具体详见附件),表格内容请根据填表说明仔细填写。候选人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包括个人简历、工作思路、育人实效、经验总结等方面内容,标题要凝练概括候选人事迹。

3.推荐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于2021727日中午12:00前上报推荐材料,发送至邮箱01986@zjhu.edu.cn

联系人:施静,联系方式:2321147663386

                                                                                     党委学工部

   2021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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