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大力推进我校信息化建设,促进勤工助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从本学期开始,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和管理都将进行线上操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部门联络员申报。根据学工系统勤工助学管理的操作流程,每个部门须有一名部门联络员作为操作系统负责人,请有意向申报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的部门确定一名联络员,并于8月31日前将部门联络员和部门领导(负责审核的领导)的工号、姓名、电话发至邮箱03046@zjhu.edu.cn。学生处在后台把人员信息录入后各部门方可进行申报操作(可操作后学生处会反馈至各部门联络员)。
二、岗位申报。各部门联络员通过校园网——“智慧校园”——“业务直通车”——“学工系统”——“资助管理”——“勤工助学”进入操作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勤工助学应用操作手册——用工部门》(附件1),经部门领导审核(通过上述步骤进入系统进行审核)后,学生处将对各部门提交的岗位申报进行审批,通过后申报部门方能通过系统进行查看。请各部门于9月5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工作。
三、申报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勤工助学岗位数量,按需申报。因新系统开发需要,各部门原来已经设置的勤工岗位也要重新申报。
四、月末考核。各部门联络员每月末在系统“薪酬管理”模块中将本月本部门学生勤工助学情况如实填报,学生处审核通过后负责发放学生的勤工工资。
五、各部门招聘的勤工助学学生须是我校在校本专科学生(资助对象优先)。岗位工作时间为课余、周末、节假日等,不得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根据国家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的规定,为避免影响学生学业,各部门安排学生勤工助学的工作时长原则上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请各部门积极支持配合。
联系人:韩苏芸 联系电话:2321558 微信号:hansuyun002
温馨提醒:湖州学院学生不再参与我校勤工助学工作。
学生处
2021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