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1-23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35

各学院: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辅导员发展中心建设方案》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辅导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首批辅导员工作室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每个工作室应围绕某一具体专项工作来设计和建设。具体包括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党建、新生教育、学业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资助育人课程育人以及辅导员职业能力建设等方向和领域。工作室名称可以以负责人名字、某方向专项工作或其他形式命名

2.工作室方案设计应目标明确、思路清晰、任务具体,操作性、可行性强。

、申报条件

1.工作室主持人条件:热爱学生工作、有辅导员工作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各学院副书记、专职辅导员或从事学生工作的党政团干部等;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讲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较显著的科研成果。

2.团队成员一般控制在5-10人以内,其中专职辅导员比例应不低于60%,每名辅导员最多可结合个人专长或专业背景加入1个工作室,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工作室所有成员至少有一半是非主持人所属学院的辅导员

三、申报方式

拟申报工作室主持人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填写《湖州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11213日前上交至明德楼313,纸质稿一式两份,电子稿发送至01986@zjhu.edu.cn

四、评审与管理

    1.辅导员发展中心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

    2.辅导员发展中心将为每个工作室配套相应经费。

3.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一般为2年,其评估与考核工作,采用中期考核与期满考核验收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详见《湖州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培育建设方案(试行)》。 

联系人:施静     联系电话:2321147

 

湖州师范学院辅导员发展中心

                                  2021年11月23

湖州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