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详情
因教育发展需要,杭州养正小学需引进高层次教师若干名,被录用的人员均列入事业单位的在编教师。具体条件详见《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2022年7月批次)》公告
现将有关事项预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小学语文
小学数学
小学英语
小学科学
二、引进对象条件
(一)第一类人才
1.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特等奖获得者前3名的在职教师;经批准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教育类)的人员;
2.其他符合杭州高层次人才B类条件的在职教师。
以上人员年龄在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二)第二类人才
1.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省功勋教师(省杰出教师)、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的在职教师;
2.获得国际学科奥林匹克竞赛金牌获得者指导教师奖的在职教师;
3.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获得者前3名的在职教师;
4.其他符合杭州高层次人才C类条件的在职教师。
以上人员年龄在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三)第三类人才
1.具有省优秀班主任、省师德楷模、省教坛新秀等荣誉的在职教师;
2.获得全国五项学科(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竞赛一等奖获得者指导教师奖的在职教师;
3.获得国家级教学或技能比赛一二等奖的在职教 师;
4.取得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或成果获地(市)级及以上奖励的在职教师;
5.其他符合杭州高层次人才D类条件的在职教师。
以上人员年龄在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第四类人才
1.具有省春蚕奖、浙江省级教学或技能比赛一二等奖、杭州市教坛新秀等荣誉的在职在编教师;
2.全国范围内的在国家、相关教育发达省份组织的班主任基本功比赛、优质课评比中获得一等奖的在职在编教师;
3.取得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在职在编教师: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4.具有博士学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获得以下专业技术成果之一的在职在编教师:获区、县(市)级以上奖励,承担设区市级以上课题、科研项目,出版著作,编写教材,在国内外核心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前2位作者);
5.其他符合杭州高层次人才E类条件的在职在编教师。
以上人员年龄在1981年8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职称的在1976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三、奖励待遇
(一)引进人才待遇保障
建立钱塘区优秀教育引进人才认定机制,经认定的第一、二、三、四类引进人才,可分别享受以下待遇:
引进人才奖励
1.第一类人才:符合第一类人才第1条标准的,给予1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现任正校长的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50万元、1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现任副校长的按国家级、省级,分别给予120万元、1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2.第二类人才:给予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3.第三类人才:给予4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4.第四类人才:给予2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引进人才保障
1.配偶就业。配偶属公办学校事业编制教师且符合钱塘区教师引进条件的,可酌情商调引进;其他人员采取个人联系、组织推荐等办法落实工作。
2.子女就学。初中及以下的在校学生,可在钱塘区所属对应学校就读。
3.职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可暂不受(占)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比例和岗位内部结构比例限制,按其具有的技术职称予以聘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可连续计算。
其他保障
1.对特别优秀的、教育科研成果和教学业绩特别突出的高层次优秀教师、校长,在引进政策上采用“一事一议”方式进行。
2.引进人才认定为杭州市高层次人才的,可根据政策享受市级购房补贴等相关政策。
(二)我校人才引进奖励福利
1.本校教师子女可直接安排本校就读,直升养正学校(初中)。
2.外地教师提供校内高品质教师公寓,提供营养全面、丰富多样的三餐,开放健身房、图书馆等公共设施。
3.每年有外出培训学习,享受由学校组织的体检,团建旅游、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及劳保用品等待遇福利。
四、预报名联系方式
1.预报名应聘者请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发送至邮箱:hzyzxx2018@126.com,发送标题格式为:应聘2022高层次人才XX学科+教师姓名。
2.联系电话:0571-86990816 殷老师
3.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集贤巷1号;校园网网址:www.hzyzxx.net.
4.相关表格下载二维码:


五、正式报名和集中面试
1.正式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日9点至2022年7月28日17点。
2.报名方式:具体根据杭州市钱塘区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引进公告(2022年7月批次)
http://qt.hangzhou.gov.cn/art/2022/7/18/art_1229418107_589430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