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浙江省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31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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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喜迎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大力选树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大学生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激励广大青年学生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洪流中踔厉奋发、勇毅前进,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 浙江省候选人的函》要求,决定开展第十七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浙江省候选人推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时间

    即日起至9月6日

二、推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册的中国籍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

三、推荐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不移听党话、跟党走。

2.爱国情怀深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积极主动用脚步丈量祖国大地,用眼睛发现中国精神,用耳朵倾听人民呼声,用内心感应时代脉搏。

3.自身本领过硬,学习表现优异,人文素养较高,掌握丰富的科学文化知识,具有突出的专业技能,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攻坚克难中创造业绩、成长成才。

4.品德修为较高,主动向英雄学习、向前辈学习、向榜样学习,努力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具有自强不息的进取精神、勇于奋斗的精神状态、乐观向上的人生态度以及理性平和的心理素质。

5.所推荐大学生的事迹应主要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8月以来)。围绕近三年来投身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等重大斗争、服务乡村振兴等国家重大战略、参与服务保障北京冬奥会等重大活动情况,择优推选。

6.已获得“最美大学生”荣誉称号的不再参加推选;获得往届“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在读大学生可推荐参加“最美大学生”评选,不再参与年度人物推选。

四、推荐要求

(一)推选名额

各学院本专科生、研究生各推荐1人。我校最终推荐名额为1人。

(二)推荐要求

各学院按照自愿原则进行报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推选工作,坚持“谁推荐、谁负责”,严格把控程序、遵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推荐人选和推荐材料真实可靠。

(三)报送材料要求

填写《第十七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浙江省候选人推荐信息汇总表》(详见附件),本专科生推荐候选人电子稿于9月6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学工部施老师浙政钉,纸质稿副书记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用章交至明德楼313;研究生推荐候选人电子稿于9月6日下午17:30前发送至研工部陆老师浙政钉,纸质稿副书记签字并加盖推荐单位用章交至明达楼317其中,所列荣誉和事迹应集中在近三年2019年8月以来

联系人及电话:施老师2321147;陆老师,2322564

党委学工部、党委研工部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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