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就学地助学贷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4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根据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有关要求,我校将开展2022-2023学年就学地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贷款范围

资助对象且确实无法办理生源地贷款的学生

二、申报材料

新贷:每学年新生入学后申请(老生也可申请)

新贷须准备12份材料,严格按照附件1《申请工商银行助学贷款须知》整理审核材料。所有填写内容不允许涂改。材料11中的工商银行普通借记卡请学生自行前往吴兴支行办理。

②《助学贷款学生家长承诺书》学院须进行电话核实,确保家长知晓此事,以防学生伪造签名。

有网络贷、信用贷的学生,一般就学地贷款审核无法通过。银行审核通过的学生办理贷款签约。

续贷:提交续贷材料

①老生续贷材料包括上一学年成绩单(盖学院公章)、学习品行说明书(盖学院公章)、贷款合同复印件(清晰)等3份材料。班主任是贷款见证人,若班主任有变动,学院要出具书面证明。

②转专业学生归属转入学院。

停贷:提交停贷材料

①主动停贷:学生主动申请取消本学年贷款则是合同终止,学生本人需提交书面《取消贷款申请》(盖学院公章)及贷款合同复印件。

②被动停贷:上一学年中有1门课程重修或3门(含)以上课程经补考合格的、或受到违纪处分的学生取消续贷资格,提交学院出具的《取消贷款申请》(盖学院公章)及贷款合同复印件。如确为特殊情况需要办理续贷的,学院要出具书面说明。

 

请各学院于11月10日前汇总就学地贷款学生材料,并将纸质材料和汇总表(纸质+电子)交至明德楼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