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培养和激发青年一代不畏艰难、奋发进取的优良品质,九三学社湖州市委员会在我校设立“九三学社爱心助学金”。根据该助学金评比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将开展2022年九三学社爱心助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本学年认定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科新生资助对象(降级转专业学生除外),湖州市户籍的资助对象可优先考虑。
受助学生品行端正,学习勤奋刻苦,生活俭朴。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资助14人,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2500元,四年连续资助。
学院 | 九三学社爱心助学金 |
安定书院 | 0 |
经济管理学院 | 2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教师教育学院 | 1 |
体育学院 | 0 |
人文学院 | 2 |
外国语学院 | 1 |
艺术学院 | 1 |
音乐学院 | 0 |
理学院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1 |
工学院 | 1 |
生命科学学院 | 1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2 |
合计 | 14 |
已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或者因学习不努力导致课程不及格须重修等情况,可以取消其受助资格,更换资助对象。
三、工作要求
1.九三学社爱心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2.各二级学院评选出拟获助学生后,须将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5日前将本学院的九三学社爱心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获助学生信息汇总表、公示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学生处。
3.学生处审核后,将拟获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出资方备案,发放助学金。
学生处
2022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