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发展性资助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4-06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更好地落实国家和我省的学生资助政策,持续推进发展性资助,提升资助育人成效,现根据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开展各二级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3428

二、 基本要求及目的

(一)把资助工作与培养学生爱国主义情怀和诚信、励志、感恩、社会责任感意识相融合,建立精准的资助体系、健全的长效机制、合理的评价机制,形成常态化可持续发展的主题教育活动或资助育人载体。

(二)根据学生自身特点,遵循学生成长规律,为学生成长发展搭建交流、学习的平台和与社会衔接的桥梁,着力培养学生自立自强、诚实守信、知恩感恩、勇于担当的良好品质与能力素养,让受助学生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各二级学院要结合资助工作要点,不断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可持续发展,项目开展的实践调研、主题宣讲、公益服务、志愿服务、心理关爱等活动,要求思路新颖、目标明确、语言精练、数据准确。

(三)项目紧紧围绕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注重实践、实干、实绩,具有鲜明的特色性,稳定的持续性、良好的实效性、较强的示范性。

三、 申报原则及标准

发展性资助项目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策划、申报,经学生处研究立项后,通过1—2年的持续培育,创建在校内具有较高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在校外具有较好的社会影响和评价、突出我校学生资助育人工作特色的学工品牌。项目创建活动要遵循各学科特点学生成长规律,保障、服务人才培养,引导学生树立自立自强、助人自助的价值导向。

四、 项目经费

根据实际情况给予5000-10000元的经费支持

五、 申报要求

各二级学院广泛征集意见和调研,形成具有本学院特色的发展性资助项目创建方案,并填报《湖州师范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一式两份)。经学生处组织专家审核研究后,进行公示,公示无异后予以立项,并拨付经费。

各二级学院要严格按照既定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并及时将反映品牌活动开展情况的阶段性成果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将根据各二级学院活动开展情况于9召开阶段性验收评审会。

请各二级学院将填写的《湖州师范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创建申报书》的纸质版加盖公章后于428前报送学生处韩苏芸处,并同时发送电子版至浙政钉。


学生处

202346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发展性资助项目申报表.docx

附件2:高校发展性资助案例名称(供参考).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