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江北区2023年公开招聘20名高层次紧缺人才公告(第二批)

发布时间:2023-04-20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0

招聘公告详情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引进、培养和储备一批江北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优秀人才,为江北建设中国式现代化示范城区提供人才支持,宁波市江北区决定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20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江北区简介

江北地处东海明珠宁波,位居城市中心三江口,得名于姚江、甬江之北,是宁波主城区“内联五区、外接余慈、直通沪杭、融入长三角”的门户枢纽。这里拥有7000多年文明史,2500多年建城史,1200多年建县史,170多年通商史,是宁波历史的重要源头。厚重的历史积淀了厚重的人文,这里先后走出了周信芳、谈家桢、冯骥才等学界名人,严信厚、应昌期等商界巨子,仅慈城一地就有5个状元、519位进士和9位两院院士。2022年江北区21GDP支撑性指标中,共有10项指标增幅位居全市前三,城乡居民收入分别达到7.95万元和4.81万元。人才增长率连续6年超过两位数,高新技术企业达282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328家,成功入选省级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

二、招聘对象

1.国内2023年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含未就业的2021届和2022届择业期内毕业生)。

未就业的2021届和2022届择业期内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在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订或签后依规撤销,一般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应于2023年毕业,有类似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3)按国家政策规定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

2.国(境)外高校202210120231231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含2020101后毕业未就业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招聘人数共20名,详见下表:



考试地点

岗位名称

计划数

学历学位

要求

专业

宁波

综合文字

3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汉语言文字学、新闻学、传播学、新闻与传播

社会治理

3

法学(一级学科)、法律(一级学科)

经济金融

3

应用经济学(一级学科)、金融、应用统计、统计学、国际商务

工商企业管理

1

工商管理(一级学科)

市政建设

3

土木工程(一级学科)、水利工程(一级学科)、建筑与土木工程、土木水利

规划设计

1

城市规划、城乡规划学

财务管理

3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学、审计

农业综合

1

作物学(一级学科)、作物、种业、分析化学、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数字通信

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软件工程(一级学科)、计算机技术

理论研究

1

马克思主义理论(一级学科)、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哲学、政治学理论、国际政治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时间:20234259时至42716时。

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应在有效期限内)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时间:20234289时至5516时(工作日时间段)。

已网上报名人员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初审的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初审的在再次报名时间内可改报其他岗位并接受资格初审,逾期不得改报。

4.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5129时至51716时。

(二)现场资格确认

(三)考试

本次招聘第一轮面试不计入总成绩。笔试成绩和第二轮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40%+第二轮面试成绩×60%。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和笔试成绩都相同,则另行加试。第一轮面试成绩将在面试进行期间按岗位分批公布,笔试成绩将于笔试结束当天晚上公布,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第二轮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上述均在江北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nbjb.gov.cn/)通知公告栏上公布。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宁波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相关办法和标准执行。

(五)考察

(六)公示录用

拟招聘录用人员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招聘录用资格。在办理录用或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对象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招聘录用资格。

(一)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对象放弃考察或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拟招聘录用对象在办理录用手续前书面提出放弃录用或被取消录用资格时,在第二轮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该岗位招聘人数中,按空缺指标数1:1范围依次递补。

(三)聘用人员须自愿服从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组织分配,纳入事业编制人员管理,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四)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聘任(不担负领导职责)八级职员

(六)新录用人员须在江北区服务满5年。

本次公开招聘监督电话:0574-87668416

下午13:30-17:00

附件:2023年宁波市江北区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第二批)报名表.docx

中共宁波市江北区委组织部

宁波市江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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