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公告详情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十二届四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和“智汇保定”聚才计划,满足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623名、县(市、区)1625至
在大学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8、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9、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岗位信息表》中的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年高校毕业生。
(2年、202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4)2023下同)“保定市事业单位招聘专题”。
3、报名时间:报名时间:
报名最后2)考生开始报名前,请认真阅读《公告》及《岗位信息表》内容,详细全面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等,然后按照“网上考生报名流程”分步骤操作。
(2)网上报名须用有效《居民身份证》申请“报名号”,获取“报名号”和“初始密码”(可修改)后才能登录报名系统填表和提交审核。报名号和密码是登录报名系统的重要标识,请务必牢记并保管好。
(4)考生“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得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未过原因,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重新提交或放弃;“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6)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和办法。报名考务费减免对象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乡低保家庭人员。具体流程为:
①网上报名提交审核;
②网上审核通过后不需要网上缴费;
③向电子邮箱:sydwglc123@163.com发送审核材料。
审核材料包括: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扶贫手册(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城乡低保家庭的考生将本人身份证和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拍摄为照片格式(含本人信息的内容要清晰可见),连同个人姓名、报名号及联系方式(手机号码),在报名截止前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sydwglc123@163.com)考生务必牢记报名缴费截止及打印《笔(面)试准考证》、考试等重要时间,凡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相关操作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或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
1、考生通过报名并缴费成功后,进入笔试环节。
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
2、笔试科目
综合类包括《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
医学类包括《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教育类包括《教育专业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
职业能力测验主要包括:语言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资料分析及综合常识等。
医学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医疗基础与临床知识、公共卫生知识、医学理论、卫生法学、职业道德素养等。
教育专业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教育学基础知识与基本原理、教学基本规律、教学方法、学生学习心理、儿童与青少年身心发展、德育、班主任工作、教师心理等。
公共基础知识主要包括:政治(含时政)、法律、经济、公共管理、公文写作、职业道德、人文、国情等。
每类考生以上两科分别合并为一张试卷,各约占卷面分值50%,满分100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生在答题卡上答题(在试卷上答题无效),答题卡通过机读形式阅卷登统。考生须规范填涂答题卡,因个人填涂不规范导致读卡困难等,后果自负。笔试有作弊、缺考或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等情况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
3、笔试地点、场次及相关要求等详见《笔试准考证》。
4、应聘人员按《笔试准考证》确定的时间、地点、考场及《笔试准考证》中“考生须知”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须持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场,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退场,且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非个人物品带出场外。
5、设置笔试合格分数线,数值分别为参加本次考试同类岗位所有考生平均得分的60%。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消后续资格。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将同笔试成绩一并公布。按各招聘岗位1:2比例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复审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6、设置开考比例的岗位达不到比例的,对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依据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程序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者全部进入。
7、
报考上述市直医疗机构、县(市、区)岗位的人员,其出生截止日期、取得学历学位时间以及工作经历、户籍、档案关系等截止日期以上述市直医疗机构、县(市、区)另行公告为准。
(二)条件设置及咨询
1、考生在报名时,岗位条件中涉及专业类别的问题,可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
2、报名资格条件向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咨询,网上报名操作中的技术问题向保定市人社局咨询。
(三)纪律监督
1、相关人员要认真执行回避等有关规定,构成回避情形时,要自觉、主动回避。
2、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发现违纪违规行为,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附件2)等处理。
3、招聘工作全程在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指导下进行,并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四)其他事宜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本次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咨询电话:0312-5037344,,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岗位信息表》。
附件:1.保定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