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泰隆慈善基金会 “高校大学生临时助困基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2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68

各二级学院:

为帮助缓解我校学生就读期间因遭遇突发事件造成临时经济困难而导致就学、生活压力大的情况,学校与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积极联系,争取到高校大学生临时助困基金(以下称临时助困基,现将有关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我校就读的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审核情况属实的学生,可获得此项目的临时助困基金。

1、近半年内因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遭遇火灾、交通事故等人身意外伤害致伤、致残,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学生;

2、近半年内因人身意外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困难的学生;

3、近半年内因突发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困难,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难的学生。

二、基金发放标准

临时助困基金项目实行定额补助,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给予5000 元/人的一次性补助。

三、基金使用管理说明

1、同一年度内符合条件的学生只可申请并获得一次临时助困基金,学校向学生提供的个人银行账号信息进行一次性发放。

2、申请临时助困基金的同学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获得学生临时助困基金:

1)休学期间或退学学生;

2)受校级警告及以上处分者,该年度不得获得临时助困基金;

3)平时有高消费行为,抽烟酗酒成习、铺张浪费者;

4)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困难等失信行为;

四、申请工作要求

临时助困基金申请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2、二级学院审批流程。

1)本人申请。符合申请临时助困条件的学生,填写①《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高校大学生临时助困基金申请表》(附件 1),②《肖像使用授权》(附件21份,③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④致困原因等材料。包括学生本人及其直系亲属或法定监护人因病申请临时助困基金,需提供患病人员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与患者关系证明(户口本复印机件)1份,患病人员医疗诊断书及医疗费用结算单据复印件1份。学院审核原件,提交学校复审需上交复印件。对于直接申请有困难的学生可以委托其班主任或辅导员代为提出。

2)学院审核。学生所在学院学工办在收到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开展学生情况核实工作,出示审核意见,并将相关材料报至学校进行复审。

3)学院报审材料。将符合获助资格学生材料打印签字盖章汇总上报①②(纸质版+电子版),其中纸质版包括①3份,②各1份,④只要纸制版复印件1份。

学院将电子版发高琳浙政钉,打印版送至明德楼321办公室。咨询电话:0572-2321558。

五、学校审核流程。

学生处复查学院上报材料,在2日内进行审批,并开会讨论研究确定学生获助资格,报基金会备案审定后发放。

  

                                      学生处  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62

 

 

附件1:浙江泰隆慈善基金会高校大学生临时助困基金申请表(学生填写)

附件2:《肖像使用授权》(学生填写)

“高校大学生临时助困基金”申请表附件1.docx“高校大学生临时助困基金”肖像使用授权书附件2.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