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湖州师范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审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21〕66号)等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审、校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审定,现将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拟获得者名单予以公示(公示名单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1日—2023年6月26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人武部韩老师联系,联系电话:0572-2321558;邮箱: 03046@zjhu.edu.cn。
附件: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拟获得者名单汇总表
附件: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助学金拟获得者名单汇总表.xlsx
湖州师范学院人武部
2023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