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新生慈善助学金由湖州市慈善总会捐助,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新生慈善助学金评比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新生慈善助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本学年认定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新生资助对象(降级转专业学生除外)。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学院 | 新生慈善助学金(2000元/人) |
安定书院 | 0 |
经济管理学院 | 13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4 |
体育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9 |
外国语学院 | 4 |
艺术学院 | 3 |
音乐学院 | 2 |
理学院 | 6 |
信息工程学院 | 6 |
工学院 | 5 |
生命科学学院 | 9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15 |
合计 | 78 |
三、工作要求
1.新生慈善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2.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工作依托“学工系统”平台完成。
3.各二级学院评选出拟获助学生后,须将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1日前将本学院的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表(纸版一式2份,学工系统下载)、2023年新生慈善助学金信息汇总表、公示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学生处。
4.学生处审核后,将拟获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出资方备案,发放助学金。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2321558
学生处 湖州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2023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