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鼓励我校学生积极参加阳光体育锻炼,提升体质健康水平。经研究同意,决定开展学校2022-2023学年阳光体育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一)2023年05月22日参加2023 年全省高校学生体质健康状况抽测的2020级学生。
(二)2021-2022学年在学校组织的学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取得优秀成绩,且通过闪动校园APP积极参与阳光跑活动合格,最近一学年累计里程超过300公里的全体在校生。
(三)2022-2023学年在学校组织的学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取得优秀成绩,且通过闪动校园APP积极参与阳光跑活动合格,最近一学年累计里程超过300公里的全体在校生。
二、评比办法及评选条件
(一)在浙江省大学生体质健康抽测中,取得良好成绩(含)以上,或比上一年提高30%,或上升一个等级者,可参与评选。
(二)同时满足下面(1)(2)条件,可参与评选。
(1)通过闪动校园APP积极参与阳光跑活动合格,最近一学年累计里程超过300公里。
(2)在学校组织的学年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中,取得优秀成绩。
特别说明:等级划分标准参考《湖州师范学院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实施办法》(2015版),即90.0分及以上为优秀,80.0~89.9 分为良好,60.0~79.9 分为及格,59.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各学院于12月18日前将本学院经过公示后无异议的阳光体育奖学金评审材料报送至校体委办公室审核,校体委办公室常设体育学院18-410,联系老师:迟淑勋,15757228364。
(二)各学院需要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同时报送以下材料:
①《2022-2023学年湖州师范学院阳光体育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②所有阳光体育奖学金初审拟获奖学生的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所有上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表格和规定的内容、要求填写。不符合规范的,将退回学院重新报送。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阳光体育奖学金政策,确保所有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人人知晓阳光体育奖学金申请时间、条件和评审程序。
(二)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阳光体育奖学金的评审工作,成立阳光体育奖学金评审小组,严格按照申报条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完成初审工作。
(三)各学院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推荐过程,在阳光体育奖学金评审小组研究确定本学院阳光体育奖学金获奖学生推荐名单后,在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如师生有异议,评审小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2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校体委审核。
湖州师范学院体育运动委员会、学生处
2023年12月1日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2022-2023学年《阳光体育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3:2022-2023学年湖州师范学院阳光体育奖学金拟获奖学生名单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