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促进勤工助学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勤工助学岗位的申报和管理将继续依托“学工系统”进行线上操作,根据学工系统勤工助学管理的工作要求,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一、部门审核领导和部门联络员申报要求
(一)已有岗位的部门申报要求。如果部门联络员和部门审核领导同上一学年无变动的不用提交《2024-2025学年校级勤工助学系统操作联络员及审核人员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附件1;
如果部门联络员和部门审核领导有变动的,须提交《申报表》附件1。
(二)新申请岗位的部门申报要求。有新申报勤工助学岗位需求的部门,需确定一名部门联络员作为操作系统负责人并提交《申报表》。(注:部门联络员和部门审核领导不能为一人)。
(三)申报联络员流程
1.申报要求。新申报和有变动的部门,将《申报表》(附件1)电子版发至邮箱03233@zjhu.edu.cn,报送截止时间:9月10日下午17:00前。
2.新申报人员审批流程。学生处审核无误,将工作人员信息录入可操作后,学生处会反馈至各部门联络员,各部门即可进行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申报操作。
3.加群联系方式。工作需要,请各联络员加微信群(务必加群):
二、勤工助学岗位申报
(一)申报要求。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性质、工作量等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本部门勤工助学岗位数量,按需申报。
(二)申请流程。各部门联络员通过校园网——“智慧校园”——“业务直通车”——“学工系统”——“资助管理”——“勤工助学”进入操作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勤工助学应用操作手册——用工部门》(附件2)。
(三)审批流程。经部门领导审核(通过上述步骤进入系统进行审核)后,学生处将对各部门提交的岗位申报进行审批,通过后申报部门可进入系统进行查看。
(四)截止时间。请各部门于9月16日下午17:00前完成线上岗位申报工作。
三、关于勤工助学岗位招聘要求和薪酬发放
(一)勤工助学岗位招聘要求和比例情况。各部门招聘的勤工助学学生须是我校在校本专科学生(原则上各部门所招勤工助学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不能低于50%)。
(二)勤工助学岗位工作时间和工资标准。岗位工作时间为课余、周末、节假日等,不得与学生的学习时间相冲突。根据勤工助学最新的规定,为避免影响学生学业,各部门安排学生勤工助学的工作时长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工资标准22元/小时。
(三)考核和薪酬发放。各部门联络员每月末在系统“薪酬管理”模块中将每月本部门学生勤工助学情况如实填报;学生处审核通过后,联系学生核对信息,公示后完成勤工助学岗位薪酬发放。
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21558
2.附件1:2024-2025学年校级勤工助学系统操作联络员及审核人员申报表.xlsx
学生处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