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新生慈善助学金由湖州市慈善总会捐助,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新生慈善助学金评比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新生慈善助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本学年认定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新生资助对象(降级转专业曾获过新生慈善助学金的学生除外)。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本专科生新生慈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新生慈善助学金(2000元/人) |
安定书院 | 0 |
经济管理学院 | 24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教师教育学院 | 7 |
体育学院 | 2 |
人文学院 | 11 |
外国语学院 | 5 |
艺术学院 | 3 |
音乐学院 | 1 |
理学院 | 8 |
信息工程学院 | 7 |
工学院 | 9 |
生命科学学院 | 7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10 |
合计 | 95 |
(二)研究生新生慈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 新生慈善助学金(2000元/人) |
安定书院 | 0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教师教育学院 | 5 |
体育学院 | 0 |
人文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0 |
艺术学院 | 2 |
音乐学院 | 0 |
理学院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6 |
工学院 | 3 |
生命科学学院 | 2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3 |
合计 | 25 |
三、工作要求
(一)新生慈善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二)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工作依托“学工系统”平台完成。
(三)各二级学院评选出拟获助资助对象后,须将名单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学院报送的电子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于11月4日前报送学生处。报送材料为:学工系统下载的《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表》(一式二份)、《2024年新生慈善助学金信息汇总表》(一份)、《2024年新生慈善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公示》。
(四)学生处审核后,将拟获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出资方备案,发放助学金。
学生处咨询联系人: 高老师 联系电话:2321558
研究生院咨询联系人: 倪老师 联系电话:2326061
学生处、研究生院、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发展基金会
2024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