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新生慈善助学金评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3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新生慈善助学金由湖州市慈善总会捐助,用于资助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新生慈善助学金评比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4年新生慈善助学金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本学年认定的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研究生新生资助对象降级转专业曾获过新生慈善助学金的学生除外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一)本专科生新生慈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新生慈善助学金(2000元/人)

安定书院

0

经济管理学院

24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教师教育学院

7

体育学院

2

人文学院

11

外国语学院

5

艺术学院

3

音乐学院

1

理学院

8

信息工程学院

7

工学院

9

生命科学学院

7

医学院/护理学院

10

合计

95

(二)研究生新生慈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学院

新生慈善助学金(2000元/人)

安定书院

0

经济管理学院

1

马克思主义学院

0

教师教育学院

5

体育学院

0

人文学院

1

外国语学院

0

艺术学院

2

音乐学院

0

理学院

2

信息工程学院

6

工学院

3

生命科学学院

2

医学院/护理学院

3

合计

25

 

三、工作要求

新生慈善助学金评选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工作依托“学工系统”平台完成。

各二级学院评选出拟获助资助对象后,须将名单在学院适当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学院报送的电子版签字盖章的纸质版材料11月4日前报送学生处。报送材料为:学工系统下载的《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表份)、2024年新生慈善助学金信息汇总表》(一份2024年新生慈善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公示》。

学生处审核后,将拟获助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出资方备案,发放助学金

 学生处咨询联系人: 高老师  联系电话:2321558

研究生院咨询联系人: 倪老师   联系电话:2326061

 

附件1 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审批表.doc

附件2 2024年新生慈善助学金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处、研究生院、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发展基金会

202410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