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引导激励残疾人身残志坚、自强不息、奋发成才,根据浙江省残联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浙残联发〔2017〕21号)文件要求,现将做好2023年度(2023—2024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时间与申报材料
2023年度(2023—2024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申报材料,请在2024年10月23日前上报材料包括:(填报样表下附表1-3)
(一)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申请表(电子+纸质版,纸质材料签名必须手签,照片可电子版附上去后彩打出来,填写严格按照文件要求);
(二)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表(电子+纸质版,推荐单位意见中盖学院公章);
(三)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纸质版,推荐单位意见中盖学院公章);
(四)所申请、推荐残疾人的身份证、残疾人证和2023年度(2023—2024学年)获得奖励的荣誉证书(均为复印件,纸质版)。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的残疾人本专科生、研究生;
注:本办法所称研究生是指普通高等学校纳入国家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当年度新录取的本专科生、研究生不在本评选范围内。
三、奖励设置与申请条件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和自强成才奖。
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一)特等奖:获得当年度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表现特别突出,获得当年度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
(二)一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院(系)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专科生。
(三)二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院(系)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获得当年度校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专科生。
(四) 三等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硕士研究生;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残疾人本科生;获得当年度院(系)级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的残疾人专科生。
(五)优秀奖:在校就读、品学兼优的残疾人本科生;获得当年度班级荣誉称号的残疾人专科生。
(六)自强成才奖:在浙江省工作,自学成才、获得本科或本科以上学历,并发挥特长,在当年度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市级以上有关部门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颁发的荣誉证书)的优秀残疾人;在校残疾人大学生或曾受过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资助、现已毕业,自主创业的。
(七)校级单项奖学金视同院(系)级奖学金,以此类推;当年度在某一方面表现突出、受到有关方面表彰的视同班级荣誉。
(八)作为主要负责人,参加国家或省(市)级有关部门或团体主办,具有一定参与面和影响力的课外科技竞赛或文体类竞赛获奖的,视同校级以上荣誉。
(九)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SCI、SSCI、EI、ESTP等收录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视同校级以上荣誉;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认可有公开发行刊号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以外专利的,视为校级荣誉。
因申报学生数量和学生参与奖项逐渐增加,评审按照文件要求,除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外,其他比赛荣誉均归入第7条、第8条、第9条进行评定。(省里2023年补充说明)
四、推荐说明
(一)每一奖项须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奖项已经评审但证书尚未下发的,可由学校开具获奖证明;
(二)所获的奖项是指在2023年9月-2024年8月之间获得的奖项;
(三)凡在一个年度内同时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等级奖的,以最高等级奖申请;
(四)学院要审核申请学生成绩,有挂科的不符合申请条件;
(五)推荐表上经办人信息必须填写学校分管老师,请勿写二级分院或班主任的联系方式;
(六)证明资料无论是校网下载的表格文件还是公众号上的新闻都请盖章签字并注明获奖时间,否则不予以认定;
(七)团体项目的申报学生请各院校教务处出证明是否是第一参赛者,否则均以某一方面评定;
(八)残疾证、身份证请提供完整清晰的证明材料;(残疾证内外页,身份证正反面)
(九)康恩贝奖学金发放标准:康恩贝奖学金奖励:特等奖6500元/人;一等奖2500元/人,二等奖2000元/人;三等奖1500元/人;优秀奖1000元/人;自强成才奖3000元/人。
(十)康恩贝奖学金发放时间大约在第二年3月份。
本专科生联系人:高老师 联系电话:0572-2321558
硕士研究生联系人:陆老师联系电话:0572-2322564
学生处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