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第十八届寝室文化月特色特优寝室评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1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寝室文化建设成果,促进学院间交流互鉴,激发学生参与热情,营造积极向上的成长氛围,现开展2024-2025学年第十八届寝室文化月“特色特优寝室”评比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湖州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四、五星级寝室附件1

    二、评比类别

    (一)特色寝室:

    1.类别设置:学风优良寝室、党员示范寝室、科研创新寝室、考研文明寝室、文体标兵寝室、志愿服务寝室。

    2.参评范围:四、五星级寝室均可申报。

    (二)特优寝室:

    1.评选条件:需同时符合2类及以上“特色寝室”标准。

    2.参评范围:仅限五星级寝室申报

    三、评比名额

    (一)特色寝室:不超过全校四星级寝室总数的30%

    (二)特优寝室:不超过全校五星级寝室总数的20%

    四、评比标准

    依据《湖州师范学院文明寝室评比方法(试行)》(附件2),学院结合以下具体标准和自身情况开展评比,但不得与学校规定产生冲突。其中,“特色寝室”主要按6类分别创建,“特优寝室”需要符合2类及以上:

1.学风优良寝室

1)寝室全体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宿舍内比、学、赶、帮的学习氛围浓厚;

2)寝室成员本学年内无补考人次和考试违纪行为;

3)寝室学生总体成绩进步明显或学习成绩排名位于院系前列;

4)在此基础上,有寝室成员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或作品、在各级各类考证中获得较多证书或在各类重大学科竞赛中获奖的寝室可优先评选。

2.党员示范寝室

1)有 50% 及以上寝室成员为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其他同学为入党积极分子;

2)寝室成员积极要求进步,积极参加时事政治学习,主动参加党团组织活动,关心国家大事,弘扬正气;

3)寝室成员在班级、学校等学生组织中起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政治理论学习、模范带头作用方面做出突出成绩,或获得校级及以上表彰的优先。

3.科研创新寝室

1)寝室成员热爱科技创新与实践,宿舍科研氛围浓厚;

2)寝室成员至少半数有成功申报、主持、参与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3)寝室成员至少半数参加校级大学生科技创新、发明创造、科技实践、学科竞赛等活动,并获得市级及以上表彰的优先;

4)寝室成员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刊物上发表科技或专业论文的优先;

5)宿舍成员有获得专利项目的优先。

4.考研明星寝室

寝室成员勤奋好学且有3/4及以上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5.文体标兵寝室

1)寝室成员积极参加校、院 组织的各项文化、体育、艺术活动并有突出表现;

2)寝室成员中有半数及以上获得校级及以上文体艺术活动奖项;

3)寝室成员中有自己的文学、书法、绘画等作品被发表的优先。有相关报刊杂志,图片影像材料或证书

6.志愿服务寝室

1)寝室成员在互帮、互助、互学方面有突出事迹;

2)寝室成员积极参加青年志愿者服务或社会公益活动,年人均志愿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

3)寝室成员热心社会工作,表现突出且受到社会或学校表彰的优先。

    五、评比程序

    (一)寝室申请

    湖州师范学院2023-2024学年四、五星级寝室不包含留学生、研究生、继续教育学院寝室符合要求的均可提交材料进行申请

    (二)学院初审

    各学院审核汇总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交到学生处。

    (三)学校审核

    校学生处组织校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对申报寝室进行资料初审择优筛选并将结果反馈各学院

    (四)结果公示

    学生处将第十八届寝室文化月特色特优寝室最终评比结果在学生处网站进行公示并在第十八届寝室文化月闭幕式上予以颁奖。

    六、材料提交要求

    (一)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交,不接受寝室或班级单独提交。上报材料严格按照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将退回修改。

    (二)寝室材料:

    1.电子稿需上交申报表(附件3)、各项荣誉证明材料照片、至少三张寝室照(寝室整体照、寝室成员照、寝室特色照等)。寝室文件夹命名以“楼幢-寝室号-申报类别”命名,例如“27-609-科研创新寝室”“27-609-特优寝室”。

    2.纸质稿需上交申报表(需学院盖章、手写签名)、各项荣誉证明材料复印件。

    特色寝室“申报类别”栏要申报的一项特优寝室需在“申报类别”栏标明符合的所有类别。

    (三)学院:

    1.各学院公寓部需将所有材料核对汇总后统一递交。

    2.电子文件分别命名为“XX学院特色寝室”和“XX学院特优寝室”,并请3月2116:00发送到邮箱xgyxyhdb@126.com

    3.纸质材料请于3月2118:00交到明德楼一楼学生服务大厅公寓窗口(周一至周五9:40—18:00时间段有值班人员)上交材料时在明德楼一楼学生服务大厅公寓窗口的材料登记情况本上进行登记。如有疑问,可咨询窗口值班人员。

若有问题可联系:陈佳颖  QQ:3034999731 

 

校学生公寓自我管理委员会

                                20253


附件1:2023-2024学年四、五星级寝室名单.xlsx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文明寝室评比方法(试行).pdf

附件3:湖州师范学院特色特优寝室申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