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学校关于学生资助工作的相关政策精神,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根据湖州市慈善总会相关捐助安排,经学校研究决定,开展2025-2026学年新生慈善助学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2026学年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中认定的新生资助对象(降转曾获过此助学金的学生除外)。
二、名额分配及资助标准
(一)本专科生新生慈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单位:人)
学院 | 新生慈善助学金(2000元/人) |
安定书院 | 1 |
经济管理学院 | 18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
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6 |
体育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0 |
外国语学院 | 3 |
艺术学院 | 3 |
音乐学院 | 2 |
理学院 | 11 |
信息工程学院 | 6 |
工学院 | 16 |
生命科学学院 | 8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20 |
合计 | 107 |
(二)研究生新生慈善助学金名额分配表(单位:人)
学院 | 新生慈善助学金(2000元/人) |
安定书院 | 0 |
经济管理学院 | 1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0 |
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 4 |
体育学院 | 1 |
人文学院 | 1 |
外国语学院 | 0 |
艺术学院 | 2 |
音乐学院 | 1 |
理学院 | 2 |
信息工程学院 | 5 |
工学院 | 3 |
生命科学学院 | 3 |
医学院(护理学院) | 2 |
合计 | 25 |
三、申请流程
2025-2026学年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工作依托“学工系统——资助服务——助学金申请”模块完成。符合条件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系统,如实填写并提交申请。系统中由班主任、年级辅导员、资助辅导员、学院副书记依次审核,11月4日报送前完成学工系统同步提交。
四、材料报送要求
(一)报送时间
截止时间:2025年11月4日。
(二)报送内容
电子版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高琳浙政钉。
电子版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版。纸质版材料须签字盖章后报送,具体如下:
附件1新生慈善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附件2 2025-2026学年新生慈善助学金信息汇总表(一式一份);
还需报送:
1.2025-2026学年新生慈善助学金拟获助学生名单公示(一式一份)
2.2025-2026学年新生慈善助学金评审报告(一式一份)
(三)报送地点和联系方式
本专科生材料报送至学生处明德楼321室;学生处咨询联系人高老师;联系电话:0572-2321558
研究生材料报送至研究生院明达楼312室;研究生院咨询联系人倪老师;联系电话:0572-2326061
(四)材料规范
所有材料必须严格按照样表及填写说明制作,内容真实、完整,签字盖章齐全。不符合规范的,将退回学院重新报送。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新生慈善助学金的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确保评选程序规范、过程透明、结果公正。
评选结果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可以边公示边报送。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报送学生处或研究生院。学生处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出资方备案并发放助学金。
请各学院精心组织,认真做好宣传、申请、审核和报送工作,确保2025-2026学年新生慈善助学金评选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2 2025-2026学年新生慈善助学金信息汇总表.xls
学生处
研究生院
学生发展基金会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