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学生资助工作水平,深入推进资助育人,根据《浙江省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一院一品”发展性资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以“一院一品”为抓手,围绕学校“四季予你”发展性资助特色品牌,打造具有各二级学院特色的发展性资助项目,提升资助育人实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成长成才,形成“一院一特色、一院一品牌”的资助育人格局。
二、活动内容
各二级学院结合自身学科专业特点、学生需求和学院文化,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发展性资助活动,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
1.学业提升。开展学业辅导、学习方法培训、学术讲座、学习交流等活动,帮助学生提高学习成绩和学习能力,树立学业目标。例如,为资助对象提供课业帮扶;举办学科专业知识竞赛,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等。
2.职业发展。组织职业规划指导、就业技能培训、实习实践、职场体验等活动,增强学生的职业素养和就业竞争力。比如:开展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培训课程;组织资助对象到企业参观实习,了解行业发展动态等。
3.社会实践。组织学生参与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社会调研等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实践能力。例如,组织学生参与社区服务;进行环保公益活动;开展社会热点问题调研等。
4.心理健康。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心理拓展训练等活动,关注学生心理健康,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例如,为心理对象学生举办心理健康讲座和团体辅导等。
5.综合素质提升。开展文化艺术、文体美育、社交技能提升等活动,丰富学生课余生活,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团队协作能力。比如:组织口才语言类培训,开展多元综合素质提升活动等。
三、活动实施
1.项目申报。各学院每学期初填写《湖州师范学院“一院一品”发展性资助项目计划书》,每学期围绕品牌开展1-2场发展性资助活动(资助对象较少的学院原则上1场,资助对象较多的学院原则上2场)。本学期计划书于3月28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至明德楼321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韩苏芸浙政钉。
2.项目公示。学生处对各学院申报的项目计划进行审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费支持在资助经费人均拨款中体现。
3.项目实施。各学院按照申报的项目计划组织实施活动,在活动实施过程中,要及时做好活动记录和总结,相关新闻宣传、活动照片和视频一并发至学生处。
4.项目总结。每年年底各学院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梳理和总结,学生处将对优秀项目进行表彰和宣传推广。
四、活动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一院一品”发展性资助活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要结合自身实际,深入挖掘学院资源和优势,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发展性资助品牌项目,避免活动同质化。
2.注重活动实效。各学院要以学生需求为导向,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确保活动内容丰富、形式新颖、针对性强,切实提高资助对象的参与度和获得感,原则上发展性资助活动中,资助对象占比应在80%以上。
3.强化宣传推广。各学院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强对“一院一品”发展性资助活动的宣传报道,及时总结活动经验和成果,展示学院资助育人成效。
4.规范资金使用。资助资金为国家专项资金,务必按照要求规范使用,活动不能过于娱乐化,活动形式应注重教育性、启发性与实用性的融合,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