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贯彻教育部及浙江省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工作特色,进一步加大我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力度,规范班级心理委员工作职责,拓宽心理健康教育覆盖面,丰富心理委员培训形式,全面提升心理相关学生干部与班级心理委员的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特开办我校第二十期班级心理委员技能提升班。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互动式、体验式培训,使心理委员明确工作职责,掌握实用易懂的心理知识和朋辈互助技能,缓解自身心理压力、增强自身心理健康水平,不断提高心理自助和助人能力,特别是在普及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营造班级积极心理氛围、提高心理危机干预的及时性和针对性等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培训对象
1.已经参与秋季培训并通过结业考试的2025级班级心理委员、学院心理学生干部、学生心理互助中心学生干部。
2.各学院推荐人数为学院2025级心理委员人数的25%,学院心理学生干部推荐人数不得多于班级心理委员人数的一半,建议构成比例为心理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 1:2。按比例计算名额少于2人的,按2人推荐。以下为各学院具体推荐名额数量:
学院 | 名额 |
安定书院 | 2人 |
经济管理学院 | 9人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2人 |
教育学院 | 9人 |
体育学院 | 4人 |
人文学院 | 9人 |
外国语学院 | 6人 |
艺术学院 | 4人 |
音乐学院 | 4人 |
理学院 | 10人 |
信息工程学院 | 4人 |
工学院 | 7人 |
生命科学学院 | 4人 |
医学院 | 10人 |
三、培训内容
1. 心理委员知识竞赛: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围绕心理委员工作职责、基础心理知识、朋辈互助核心要点设置竞赛题目,检验学习成效,激发参训学员的学习积极性,巩固必备知识与技能,提升履职素养。
2. 心理素质拓展活动:采用沉浸式体验形式,开展团队协作、沟通表达、心理韧性相关拓展项目,帮助心理委员缓解自身压力、增强心理调适能力,同时掌握拓展活动的基础组织方法,便于后续在班级内开展相关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的班级心理氛围。
四、培训要求
1.请各学院积极组织心理学生干部、班级心理委员按时参加培训,确保培训工作取得成效,具体培训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2.请各学院指定一名学生负责人,做好本学院的考勤,要求按时签到,不缺席、迟到、早退,原则上不准请假,如有特殊情况请到心理辅导员处请假并上交请假单;
3.请认真学习、积极参与体验,完成相应的培训任务;
4.培训以考核决定成绩,考核由考勤、线上理论学习和线下专业技能培训表现三部分组成;
5.考核成绩前15%的学生将获得心理委员技能提升优秀学员证书。
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