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火车票优惠卡办理与充值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7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42

各二级学院、求真各系、基础部:

      根据浙教办学[2003]20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关于高等学校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的通知》精神,我处即将开始一年一度的学生“火车票优惠卡”(以下简称“优惠卡”)办理与充值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2级新生“优惠卡”的办理

      1.办理“优惠卡”应具备的条件:学生家庭所在地和学校不在同一城市,可乘火车回家或返校,学生没有工资收入;

      2.“优惠卡”申报:凡符合以上条件的2012级(全日制)本专科学生,都可以申请办理,并如实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登记表》;

      3.各学院、求真各系和基础部认真做好统计工作,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登记表》,将纸质稿于1029前报学生处审核;同时需要在办理“优惠卡”的学生证里的“假期火车票减价优待凭证”一页加盖学院公章。

      4.我处根据各学院、求真各系和基础部上交情况进行征订,优惠卡购到后再予以发放。每张“优惠卡”工本费7元。

      二、老生“优惠卡”的充值与更新

      1.“优惠卡”充值:根据“优惠卡”的使用规定,每学年须充值后方能确保正常使用。请各学院和求真各系通知学生按规定时间到学生处办理,其他时间不再办理;

      2.“优惠卡”更新:根据“优惠卡”的使用规定,只限“优惠卡”损坏、信息不全而造成无法正常使用的可以办理;

      3.更新“优惠卡”工本费7/张。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各院、系、部应将本“通知”信息告知全体同学,具体办理时间另行通知。在办理过程中要认真细致,避免漏报、错报等现象的发生;

      2.在发放“优惠卡”的同时,告知学生要妥善保管,遗失的当学年不可再补;

      3.“优惠卡”封装时带有强力不干胶,一经粘贴将不得揭下重贴,否则,购票时将有可能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4.《湖州师范学院学生购火车票使用优惠卡登记表》请发至hm@

      5.未尽事宜可向学生处胡牧老师咨询,电话:2321173.

 

 

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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