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01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0

根据吴兴区医保局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确保我校学生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缴费标准

2023年学生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标准不变,为100元/人•年大学生优惠。普通成年人600元/•年)。

二、待遇享受期

待遇享受期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2023年开始按照省里统一要求,开始执行自然年度)

三、参保办理

1.老生:由区医保局提供2022年在册参保名单,学院根据名单核实2023年老生参续保情况,以学院为单位提供湖州市区高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名单》(未在2022年在册参保名单中,需参保2023学年人员)和湖州市区高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断名单》(在2022学年在册参保名单中,不参保2023学年人员)。

2.新生:以学院为单位提供湖州市区高校大学生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增名单》。(和老生的放在一起)

3.困难人员:为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低边、特困及残疾人,参保时需提供相应的困难类型证件,可以免缴100元。

其他事项

1.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学生医保参保工作,做好宣传。

      2.2022年在老家参保,如2023年想在学校参保,不允许重复参保,需本人先中断原参保地医保关系,然后在规定时间内向学院申报参保。异地中断后待遇是否享受到当年度12月31日,请咨询中断地医保经办机构,确认后再办理参保,以免脱保。

3.请各学院于11月10日前汇总2张表格(新增名单及中断名单),电子版+纸质版签字盖章报至明德楼321。

                                                         学生处         

 2022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