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外设类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1-10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0

各部门、直属单位、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本专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湖师院发〔2021〕71号)文件精神和各项外设奖学金出资方的资助意愿,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外设类奖学金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条件

(一)陆增镛卓越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具体按照《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卓越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二)陆增镛励志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研究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资助对象。具体按照《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励志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三)众富基金会赵孟頫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资助对象。具体按照《湖州师范学院众富基金会赵孟頫奖学金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四)张绍载还缘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资助对象。具体按照《湖州师范学院张绍载还缘

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五)兴悦建筑学专业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艺术学院建筑学专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按照《兴悦建筑学专业奖助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六)“宜可欧”专业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工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师范)、机械电子工程专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按照《湖州师范学院“宜可欧”专业奖助学金评审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七)新凤鸣卓越材料工程师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材料化学专业的全日制在校二年级在校学生。具体按照《湖州师范学院“新凤鸣卓越材料工程师奖学金”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八)久立·永兴卓越工程师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工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按照《湖州师范学院“久立•永兴卓越工程师奖学金”评定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九)“启元”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理学院数学类专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按照《湖州师范学院理学院“启元”奖学金评比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十)“永和”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理学院物理类专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

具体按照《湖州师范学院理学院“永和”奖学金评比办法》

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十一)“国梁水产”专项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水产、生物工程等涉农专业的全日制在校学生。具体按照《湖州师范学院“国梁水产”专项奖学金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十二)知恩奖学金

评选对象为我校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校本专科二年级以上学生。具体按照《湖州师范学院“知恩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规定的条件进行评选。

二、评选名额及奖励标准

2022年各项外设奖学金的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学院

陆增镛卓越奖学金

陆增镛励志奖学金  

 2000元/人

众富基金会

赵孟頫奖学金

3000元/人

综合奖

5000元/人

单项奖

2000元/人

安定书院

1

1

0

0

经济管理学院

2

5

18

3

马克思主义学院

1

1

1

1

教师教育学院

2

6

15(研究生不多于7人)

1

体育学院

1

1

2

1

人文学院

2

4

13

2

外国语学院

1

2

6

1

艺术学院

1

3

9(研究生不多于1人)

1

音乐学院

1

1

2

1

理学院

2

4

14

2

信息工程学院

1

2

14(研究生不多于4人)

2

工学院

1

2

9(研究生不多于1人)

1

生命科学学院

1

3

11(研究生不多于1人)

2

医学院/护理学院

2

5

11(研究生不多于1人)

2

合计

19

40

125

20

张绍载还缘奖学金全校共评选10人,奖励标准为2000元/人。由学生自愿申报学院评审、学校审核,故不划分各学院具体推荐名额学生毕业后在有余力的情况下自愿回馈捐赠。

兴悦建筑学专业奖学金、“宜可欧”专业奖学金、新凤鸣卓越材料工程师奖学金、久立·永兴卓越工程师奖学金、“启元”奖学金、“永和”奖学金、“国梁水产”专项奖学金、知恩奖学金由各学院根据评选细则进行评定。

三、申请流程

本专科生:申请工作依托“学工系统”平台完成。

研究生:线下申请,表格等相关材料交至研究生院。

四、工作要求

(一)外设类奖学金评选工作要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二)各二级学院评选出拟获奖学生后,须将名单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于11月24日前将本学院的外设类奖学金申请表学工系统下载、获奖学生信息汇总表、公示材料以及评审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同报送学生处。

(三)学生处、研究生院审核后,将拟获奖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评奖评优评审委员会及奖学金出资方批准,发文公布。

 

 

湖州师范学院校长办公室

2022年11月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