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年上半年人武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24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

请认真学习湖师院发〔2022〕92号关于印发《学生应征入伍管理办法》的通知和《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通知文件精神,对学院2023年上半年入伍(退伍)学生进行全面摸排,准确掌握最新的数据信息,并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配合人武部做好相关名单和数据核对工作,确保信息准备无误。

请统计好《2023年上半年入伍(退伍)学生名单》,以便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3月24日前上交电子稿和纸质稿连同相关证明材料)

(二)做好新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新退伍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审核工作以及往年遗漏学生补报工作(3月底前上交学费补偿/学费减免汇总表(纸质稿和电子稿)和相关证明材料。

1.新入伍学生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程序:

1)新入伍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Ⅰ》(正反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盖入伍所在地征兵办公章),连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提交所在学院负责人武工作的辅导员。(如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财务处、人武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届时上报省资助中心。

2.新退伍学生的学费减免申请程序:

退役后自愿回校复学的学生,到学校报到后向学校提出学费减免申请,填写并提交《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Ⅱ》(正反一式两份)、退出现役证书复印件、部队所获荣誉证书原件(复印件)和身份证复印件等。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及时对学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及时办理学费减免手续。(具体参照学费补偿程序)

3.往年遗漏学生补报工作。(申请程序同1和2)

4.所有材料以学院为单位上交,3月24日前上交人武部。

 

 

                                 湖州师范学院人武部

2023年3月13日

附件1:入伍学生名单统计表.xls

附件2:入伍学生学费补偿申请信息汇总表.xls

附件3:退伍学生名单统计表.xls

附件4:退役复学学生学费减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