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教财〔2018〕12号)、《湖州师范学院学生勤工助学活动组织管理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校内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工作实际,我校校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实行各部门申报—学生处审批—学生自愿申请—用人部门选聘和考核—学生处汇总及发放勤工助学报酬的管理流程。为进一步规范管理,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考核与监督,现将2024年6月校级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考勤情况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8日-9月20日,共3个工作日。
公示期内如有意见,请与学生处高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321558;邮箱:xsc@zjhu.edu.cn。
学生处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