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比2014-2015学年文明班级 优秀班主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8

 各部门、系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总结表彰在2014-2015学年中表现突出的班集体和工作出色的班主任,经研究决定,开展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评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比标准

(一)文明班级条件

1.班委会组织机构健全,有规范的班级制度;班委工作能力强,表率作用好,服务意识高,能结合专业特点,积极开展各种有益于同学身心健康的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和各类公益文化活动

2.班级团支部组织健全,团内民主制度和工作制度完善,团支部成员政治素质好,工作作风优良,能当好“党的助手、行政的帮手”,能团结引领团员青年,能服务好团员青年;

3.班级同学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无人因违法或违纪受到处分;全班同学团结友爱,互帮互助,班级凝聚力强;

4.班级有促进学风建设的措施办法且实施得力;班级学习风气良好,上课出勤率高,考试通过率高,班级同学成绩优秀率进步明显或占同年级本专业的前列;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各类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并取得较好成;班级无因学业达不到要求被退学的同学;

5班级同学积极参加文明寝室建设,遵守学生寝室管理规定,合理安排作息时间,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所在寝室文明整洁,寝室人际关系和谐,卫生习惯良好;在寝室内无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现象;

6.班级同学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开展的文明修身活动,有良好的文明习惯,在教室、宿舍、餐厅及其它校园公共场所举止文明、礼貌待人。

(二)优秀班主任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认真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能够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

2.热爱学生,工作责任心强,在思想、工作、生活作风等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传身教、勇于创新、敢抓敢管;

3.经常与学生保持思想上的交流,经常深入学生寝室,主动关心他们的学习、生活和健康情况,能够做到与学生相伴成长;

4.能积极配合学院、辅导员做好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处理或上报学生中的热点问题和不良现象;能准确掌握本班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积极参与班级学生的生活管理、奖学金评定、学生贷款、困难补助等工作;

5.在实际辅导学生的过程中有具体的成功案例,对在思想、心理、生涯发展或学习生活等方面有问题的学生能进行深度辅导,并起到了明显的成效;

6.无工作失职、渎职和重大差错。

二、评比比例

文明班级:班级数的15%(毕业班除外)

优秀班主任:班主任数的15%

三、表彰奖励

院系二级文明班级与优秀班主任荣誉分别由学院、各系发文公布并表彰奖励,与教师的考核、聘任、职称评聘等挂钩。

四、评比要求

(一)各系要将评比工作作为加强本系学生工作的契机,认真组织实施。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任副组长、辅导员和有关班主任组成的评比领导小组,制定具体操作细则,在全面总结各班集体、班主任一学年来的工作和表现的基础上进行交流、评议,对照标准评出本学年文明班级、优秀班主任。

(二)请各系在1010日前完成文明班级和优秀班主任的评比推荐工作,并及时将推荐名单、申报表(名单需签字盖章,申报表在学工部下载专区下载)报学工部,经学工部审核后,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议,由学院发文公布。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5年9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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