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系部:
为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鼓励学生的专业成才和个性发展,总结表彰2014-2015学年中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根据湖师院求真发〔2014〕25号和湖师院求真发〔2014〕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个人、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院12级、13级、14级在校学生。
二、申报依据及类别
奖学金申报以《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师院求真发〔2014〕25号)为依据,荣誉称号申报以《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湖师院求真发〔2014〕4号)为依据,由各系(部)评审组具体组织落实申报工作,学生申报时需提供申报支撑材料,各系(部)按文件规定的评比程序进行。
奖学金申报类别分为院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类别分为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学生先进个人。
三、工作要求
(一)评比工作要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二)学生申报时需要填写相应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申请表(在学工部下载专区上下载),表格1式2份,1份存入学生个人档案,1份学院留存。
(三)申报工作要求在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院长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