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比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 学生先进个人 学生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3来源:学生处作者:动态浏览次数:11

各部门、系部:

    为促进学生素质的提高,鼓励学生的专业成才和个性发展,总结表彰2014-2015学年中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学生,根据湖师院求真发〔201425号和湖师院求真发〔20144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14-2015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先进个人、学生奖学金的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院12级、13级、14级在校学生。

二、申报依据及类别

奖学金申报以《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湖师院求真发〔201425号)为依据,荣誉称号申报以《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学生荣誉称号评定办法(试行)》(湖师院求真发〔20144)为依据,由各系(部)评审组具体组织落实申报工作,学生申报时需提供申报支撑材料,各系(部)按文件规定的评比程序进行。

奖学金申报类别分为院长奖学金,特等奖学金,一、二、三等奖学金;荣誉称号申报类别分为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以及学生先进个人。

三、工作要求

(一)评比工作要信息公开,程序到位、操作规范、客观公正、有理有据。

(二)学生申报时需要填写相应奖学金或荣誉称号申请表(在学工部下载专区上下载),表格12份,1份存入学生个人档案,1份学院留存。

(三)申报工作要求在1030前完成,各系部在内部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将申报汇总名单(样板可在学工部网上下载)、申报支撑材料(荣誉、等级证书复印件)、申请表及时报到学工部,申报名单书面稿和电子稿各1份,书面文稿需签字及加盖系(部)公章,学工部审核后,公示3天,经院评审委员会审议,报学院批准,发文公布。

(四)其他未尽事宜由学工部负责解释。

 

                 

             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院长办公室

               2014年9月21日

 


红头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