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推动学生工作创新发展,我校自2022年起持续推进辅导员工作室项目建设。项目实施以来,各工作室在提升辅导员队伍素养、服务学生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发挥辅导员工作室的育人优势,搭建辅导员成长支持平台,促进新时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高质量发展,现开展我校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验收结项和第三批辅导员工作室预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结项工作
(一)结项对象
第二批辅导员工作室
(二)结项程序
1. 主持人申请。工作室主持人填写并提交《湖州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结项验收表》(见附件1,纸质稿一式两份)和工作室建设结项报告,纸质稿于11月15日前报送至学工部思政科。材料电子稿和相关获奖证书、论文、课题、新闻报道和其他辅助证明材料汇总pdf文件,以压缩文件包形式发送至邮箱xsc@zjhu.edu.cn。
2. 组织汇报评审。由学工部组织开展验收汇报展示会,负责人围绕工作室在两年建设期内的工作成效、研究成果、团队建设、育人成效等实际内容进行汇报展示(需配合PPT演示),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 结项验收公示。学工部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并颁发结项证明。
二、申报立项工作
(一)申报要求
工作室建设应紧密结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生工作中的痛点难点和辅导员工作九大职责,聚焦育人实效,搭建辅导员职业能力发展平台,深化理论研究及实践探索,推广教育成果。自行拟定工作室申报方向及名称。
(二)申报条件
工作室主持人应为我校在岗且连续工作3年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含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总支副书记),团队成员不超过10人,可以按照发展方向、个人兴趣组建团队,鼓励跨学院组建团队。每名辅导员最多可结合个人专长或专业背景加入1个工作室。
(三)申报方式
拟申报工作室主持人的一线专职辅导员填写《湖州师范学院辅导员工作室申报书》(见附件2),并于11月15日前上交至明德楼316,纸质稿一式两份,电子稿发送至xsc@zjhu.edu.cn。
(四)评审与管理
1.学工部将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评审。
2.学工部将给予每个工作室一定经费支持。
3.辅导员工作室建设周期为2年,学工部将按照过程管理和目标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对工作室的运行建设进行中期考核与结项验收。
4.在评选校内外辅导员各项荣誉时,工作室成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5.优先推荐工作室成员参加校内外相关培训、交流,拓展工作和研究视野。
6.建设周期内,工作室至少围绕1个学生工作热点难点问题、前沿性问题组织2次相关的讲座、研讨会、辅导员沙龙等活动。鼓励工作室进行学术研究和技能提升,原则上工作室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至少获得市厅级以上相关课题立项2项,至少以第一作者身份在正式刊物公开发表相关学术论文2篇或核心刊物发表相关学术论文1篇,参加各级高校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案例大赛、网络作品大赛等辅导员专项赛事获市级三等奖及以上奖项至少1次。周期成果可以指南、视频、工作案例、论文、课题项目、思政精品项目等形式呈现。
7.工作室主持人若因离职、转岗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担任,应提前向学工部提出书面申请,并从团队成员中选定新的主持人,以确保工作室的正常运作。
未尽事宜请垂询:施静,2321147。
湖州师范学院党委学工部
2024年11月1日